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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6日 星期二

各國鼓勵新創產業之制度比較






作者:林佳緯醫師


前些日子科技部官員浩浩蕩蕩帶領了台灣許多高階長官來美國,一方面參加Bio的會議,一方面請STB fellow們報告一下在美國所學所見。當時我們幾個STB fellow覺得一般的presentation太無聊,還不如讓大家來場design thinking體驗,首先就是設身處地為使用者考慮的同理心。

我們從王醫師觀察到的臨床問題出發,介紹完Stanford d-school所推行的design thinking、及如何應用在這個案例(小活動本身就是實踐d-school的理念),就由不同的fellow切入不同的困難點。我負責講團隊招募,蘇英傑醫師講government funding與各國法規差異,何宗穎醫師講合約綁身的困擾與矽谷「moonlighting」的文化。

蘇醫師整理的資訊相當好而完整,恰好我的團隊也面臨一樣的問題:funding,所以把蘇醫師演講的內容整理到blog。



美國









美國應該算全世界在fund raising最活躍的國家,而矽谷又佔了一半左右產值,衍生出的相關上下游也最完整。

在美國,光育成中心或加速器,就超過300家,在2013年就有近30萬人的天使投資人,約248億美金的規模。Venture capital(風險投資/創投)有548家,在2013年投資了近300億美元。

美國也不是單靠民間力量,國家有提供funding給小公司小企業。SBIR (Small Business Innovation Research) & STTR (Small Business Technology Transfer) program就是這樣的計畫,包括NIH(、NFS。phase 1(feasibility & Proof-of-concept)就有15萬美金的資金,半年審核、半年執行,如果執行得不錯,可以申請phase 2(Research/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執行時間兩年,可以申請50-100萬美金。

SBIR program這些政府的資金(NIH)雖然只有15萬美金(對,在台灣是一大筆錢),光人事成本就會花掉一半(對,台灣人工超便宜),但對於團隊前期驗證概念、製作初步prototype還算有幫助,而且政府補助最大好處就是不佔你股份,團隊不用擔心股權稀釋的問題。

只是申請通過的比例不高,phase 1約10-20%,phase 2約20-30%,而且必須是美國公民才能申請。



以色列






以色列是名不虛傳的創新之國,國家也大力扶植新創產業,協助這些小公司建立技術門檻。以色列主要的審核單位是OCS (Office of Chief Scientist),提供公司50%資金,上限500萬謝克爾(1 USD ~ 3.8 Israeli Shekel)。

在OCS底下還有一些seed fund與program。Hezneck seed-fund很有趣,OCS會幫忙新創公司媒合投資者的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