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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6日 星期三

關於專利二三事






作者:林佳緯醫師


雖然我人在美國,不過台大/台大醫院將於近日內舉辦一個NTU Biodesign Workshop,因為需要用到STB fellow方面的資源,需要協調「台灣矽谷醫材創新推廣協會」(沒錯,就是我們已送件的協會),所以還是答應幫忙出出主意打打嘴砲

台大不愧是台灣第一把交椅,短短時間內招便額滿了,看看名單也是臥虎藏龍。不過有與會醫師問到專利所有權的問題,我覺得也是初入Biodesign世界的醫師們共同的疑惑,趁這機會澄清一些問題,對大家都有幫助。

這位醫師的問題如下:

「為何此工作坊所產生出的智慧財產權將隸屬台灣大學及台大醫院共有?在沒有任何設備與資金協助、並得到實際成果的情況下,就將有發展潛力的生技構思當成智慧財產權收歸臺大所有,這項規定將為大大影響到討論強度與深度,即便有好的構思或想法也可能會因此不願多談。

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在生計產業未來的發展覺得是必要的,若是在workshop並不能保護參與者的權利,我們要如何竭盡所能的構思新想法呢?





專利的重要性


會提出這樣的疑問,代表這位醫師了解專利的重要性。沒錯,專利很重要,例如發現NO(一氧化氮)、拿到諾貝爾獎的醫師,就是因為paper寫出去,卻沒有將發現申請專利,接下來如威而剛這些新藥的發明「一  毛  錢  都  拿 不  到」。

專利重要嗎?當然重要!專利是商場策略非常重要的棋子,許多創投也會先看你的專利,甚至要求新創公司做專利搜尋,證明沒有侵犯到這領域其他專利,才肯投資。

因此醫師的idea,到時候專利申請時也要屬於醫師,這樣才合理吧?等等,會這麼問代表您應該沒申請過專利,當中的細節請讓我慢慢解釋。



1. 專利不代表商業價值



嚴格說起來,申請專利之前,其實你整套商業模式都該有個大致雛形了,不管是團隊即將成立新創公司自己做,或打算做到一個程度賣給大公司。如果你的idea其實看不到商業潛力,或者做完專利搜尋發現已經被大廠完整的patent porfolio卡死,好的專利律師會幫你踩煞車,暗示你放棄,即使硬要寫還是可以閃、幫你寫專利他們事務所還能賺錢。

我很尊敬的前輩陳階曉醫師,曾經在Biodesign Workshop: Ideation提到,他之前申請過很多專利,花了上百萬台幣,最長維護費還繳了七年,但是全部放棄掉。為什麼?「因為我當時沒有將專利執行出來的能力」,講白話點,就是「這專利當時沒辦法幫我賺錢」。

專利申請時,欄位會要你填上「發明人」與「所有權人」,這代表「發明人」與「所有權人」是兩件事。如果這個專利所有權屬於學校/醫院,那所有權人就會是學校/醫院,通常付錢的也是他們(如果這專利沒辦法賺錢等於垃圾,冤大頭還是他們)。不過台灣滿多學校會要求學校老師付專利費,如果有商業化價值才搶著付錢,這種下流手段就另當別論了。

而且如果所有權人是學校/醫院,商業價值會被整碗端走嗎?其實正常來說,他們會有一套完整透明的「技轉機制」,用「授權」的方式就可以讓公司開心的使用該專利。拿我在Stanford參加Biodesign Innovation course來說,只要在Stanford校園、使用課程資源等,專利都屬於他們,除非你證明所有開會地點都在校外、完全沒有用到學校資源。但如果專利屬於學校,Stanford不只有commitee審核該專利,還會幫你找funding,幫你連結人脈,因為只有當你成功,學校才有錢賺啊!

許多大學老師因應評鑑,前一陣子瘋狂申請專利,這問題問他們最準:技轉出去或賣錢的專利,有多少?我比較常聽到的說法是,各大學已經開始審視要放棄哪些專利,因為申請專利很花錢(行情價一個美國專利共約30萬台幣)、維護費更花錢,學校養一堆沒用的專利實在不太聰明。

講這麼多,重點是:「寫專利得先想好怎麼賺錢,不能賺錢的專利只會燒錢。專利所有權屬學校/醫院不一定是壞事,有時候他們幫你找的資源比單打獨鬥還好太多



2. 請將活動當成一次練習


說真的,當你走過一次醫療器材/醫療問題解決方案的過程,你就知道這非常漫長而充滿眉角,一次Workshop的活動能有很棒的idea、產出很棒的專利嗎?

我的經驗是:「很難」,活動設計的初衷也不是讓醫師們工程師們在短短活動期間就產出很棒的專利,而是帶領大家走一遍思考流程,了解醫師躲在象牙塔絕對做不出好醫材必須估算市場價值、了解市場定位、Stakeholder等,看到自己思考盲點。

獲得「初階能力」後回去繼續觀察臨床unmet need,與活動過程中認識的高手工程師、商場高手等討論,在未來才有機會真的迸出好點子、甚至走到產品這端。這才是比較務實的觀念,千萬不要以為參加一次Workshop醫師就成為創業家。

之前有醫師參加兩次不同的Workshop,便提出不同的unmet need。我覺得這很棒,可以看得到他們的進化,但是回去看看第一個unmet need,我想提案醫師自己都會偷笑。XD

所以,請將活動當成一次練習,如果真的在過程中想到很棒的idea,請先留在心中,活動結束再開始動作,畢竟活動產出的專利所有權直接屬於學校/醫院。若是由我們協會自己舉辦的workshop,也可能要與其他與會者共享所有權(很麻煩的意思)。



3. 其實更該擔心你的合約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檢查過自己與醫院的合約?十之八九上面應該都註明,所有職務期間的專利所有權,都屬於醫院。意思是,除非你可以提出所有專利相關的會議時間、地點,都在下班後,否則都屬於醫院的。

幸運的是,台灣目前醫院很少遇到這樣的問題與糾紛,所以該怎麼處理其實也沒概念,但是合約通常寫得非常有利於院方,簽合約時我想也沒人仔細看過,真要上法院我想醫師要打贏的勝算沒那麼高。

拿我個人來說,我是與醫院另立新約,註明專利產出時屬個人所有(當然就不能跟醫院拿錢拿資源)。對一般醫師而言,所有權屬於醫院也沒關係,但要說清楚未來如何授權、獲利如何分配等細節。如果真的有心想往醫材開發這條路,該擔心的不是活動期間的專利產出屬於學校/醫院,而是自己早已簽下去的賣身契。



4. 讓專業的幫忙


我寫專利的過程,是委託事務所的。討論的過程我學到很多關於專利的概念與眉角,真的,讓專業的來教你,可以省掉很多時間與冤枉路。(雖然也通常比較貴)

與其上許多專利相關的課程,學習專利相關的知識,我其實比較建議初學者「直接花錢寫一個」。真的,花錢才會痛,會時時刻刻反省這個專利值不值得投資,或想辦法讓專利為自己賺錢。

最後像前面講的,比起專利,更重要的是有沒有想清楚商業模式?因為我們知道大部分醫師或新創團隊有許多地方、細節沒想清楚,因此我們成立的「台灣矽谷醫材創新推廣協會」(Silicon-Taiwan Biomedical consultant association)就是打算協助大家這一塊。目前計畫中會有一個審核的board,以及審核通過後的coaching制度,讓經過美國一年訓練的STB fellows,當中大多數有Start-up company或輔導的經驗,協助有idea的醫師們穿過死亡幽谷,有機會進入第一個里程碑:Angel fund。






總結


專利很重要,但也不用覺得專利所有權人不是寫自己名字、天就要塌下來。比起這次活動能否有專利產出,我其實更期待的是所有參與者能否享受過程、開拓視野。畢竟沒有做好萬全準備的市場分析與商業計畫,專利非但不能賺錢還會幫你燒大錢。可以的話,麻煩順便檢查一下自己與醫院的合約,看完通常會更生氣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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